11330282095537395H/2007-125944
市市場監管局
規范性文件
BCXD29-2007-0001
廢止
政務綜合類
2007-01-09
2007-01-09
面向社會
慈工商〔2007〕6號
各工商所(杭州灣分局),機關各科室(隊),消協辦公室:
今年以來,我市流通領域食品質量投訴、申訴舉報不斷增多,給調處工作帶來了許多困難和壓力。為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食品經營秩序、保障群眾消費安全,現就進一步完善流通領域食品質量投訴、申訴舉報處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工作職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做好流通領域食品質量投訴、申訴舉報工作、保障食品消費安全的重要性,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投訴、申訴舉報處理工作。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負責屬食品質量申訴舉報件的受理、調處等工作。各消協分會及工商所負責本轄區內流通領域食品質量投訴件及申訴舉報件的處理工作。市消協辦公室負責屬食品質量投訴件的受理、調解等工作。
二、在食品質量投訴件受理、調解過程中,有關單位應按《消費者協會受理消費者投訴工作導則》辦理。食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確需抽樣送檢時,分局商品監測大隊應積極給予指導、協助。
三、在食品質量申訴舉報件受理、調處過程中,有關單位應按《寧波市工商局慈溪分局關于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申訴舉報涉檢規程》(見附件)辦理。
附件:《寧波市工商局慈溪分局關于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申訴舉報涉檢規程》
二oo七年一月九日
寧波市工商局慈溪分局關于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申訴舉報涉檢規程
為進一步加強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監管,更好地維護申訴舉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經研究,對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申訴舉報件涉及食品質量檢測流程作如下規定:
一、申訴舉報的受理條件
受理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申訴舉報,需經審核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訴方或被舉報方;
(二)有具體的申訴請求或舉報要求,申訴舉報的事實清楚,證據齊全;
(三)來人或來函書面申訴舉報的,其形式要件符合國家總局相關規定;
(四)屬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范圍。
二、申訴舉報的調處要求
各承辦單位對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申訴舉報應高度重視,并注意把握下列要求:
(一)對申訴件的調解,應當認真細致,避免因調解工作不到位而升格為向12315或上級部門舉報;
(二)對舉報件的處理,應當及時主動,避免因查處工作不到位而導致舉報升格或被媒體曝光。
三、涉嫌問題食品的檢測
在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申訴舉報調處過程中,需要對涉嫌問題食品進行檢測的,應按下列要求實施:
(一)對申訴件的調解,承辦單位應當協調雙方當事人訂立檢測協議,并將涉嫌問題食品送法定檢測機構檢測,檢測費用由過錯方承擔。
(二)對舉報件的處理,承辦單位應當在受理或接受分流轉辦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初步檢查,確定涉嫌問題食品經營主體、進貨數量、庫存數量及銷售流向,需要檢測的,提請分局商品監測大隊抽樣檢測;
(三)分局商品監測大隊認為確需檢測的,在2個工作日內派員到現場抽樣,舉報件承辦單位予以配合。分局商品監測大隊決定進行定性或定量檢測的,檢測費用由分局先行支付。
四、申訴舉報的后續處理
分局商品監測大隊應當在收到或出具檢測報告當天,將檢測結果告知承辦單位,由承辦單位作以下后續處理:
(一)涉嫌問題食品經檢測為合格的,及時告知申訴舉報相關當事人并說明情況,終止申訴舉報的辦理。
(二)涉嫌問題食品經檢測為不合格的,及時告知申訴舉報當事人。申訴件處理中,除了調解消費爭議外,還應當對被訴方的違法行為作出后續處理。舉報件則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的要求,對被舉報方予以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