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26G/2008-87001
市衛生健康局
規范性文件
BCXD23-2008-0003
廢止
醫藥衛生管理,醫療保健,計劃生育
2013-07-18
2008-08-16
面向社會
慈衛發〔2008〕184號
各有關醫療衛生單位,局機關各科室:
為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服務,提高效能,優化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發展,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市重點實事工程“綠色通道“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慈政辦發〔2008〕88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請遵照執行。
慈溪市衛生局?
2008年8月16日
關于建立市重點實事工程 “綠色通道”工作機制的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第一條? 以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優化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發展為目的,通過建立市重點實事工程“綠色通道”機制,確保市重點實事工程按計劃實施,促進我市經濟又快又好發展。
二、實施范圍
第二條? 全市所有重點實事工程項目均列入“綠色通道”,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規定,包括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或備案、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備案)。
三、實施原則
第三條? 從簡從快原則。對進入“綠色通道”的項目,在國家法律許可范圍內,簡化手續、從快辦理。做到程序不少、操作靈活,資料有缺、補辦兼顧,流程不停、行列并走,宜快則快、高效運作。
第四條? 一次告知原則。對進入 “綠色通道”的項目,應將審批所涉及的申報材料、審批程序、辦理時限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五條? 限時辦結原則。對進入“綠色通道”的項目,均實行限時辦結。
四、審批程序
第六條? 在建設單位向市衛生局申請并提供可行性報告和相關立項或備案文件后,進行預審、現場踏勘,并告知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建設單位向市衛生局提交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申請審核;對經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確定為可能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還應向市衛生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竣工驗收前,也應當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控制效果評價,評價結論為輕微的建設項目實行備案,評價結論為一般或嚴重的,需進行竣工驗收。
五、審批時限
第七條? 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或備案、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備案)的審批時限,分別由國家規定的20個工作日全部縮至3個工作日內辦結。
六、組織和措施保障
第八條? 局成立市重點實事工程“綠色通道”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局長陳彩蓮任組長,副局長許維森、朱勝軍、史國建任副組長, 徐建國、王衛東為成員,岑楓波為聯絡員。
第九條 實行并聯審批制度。配合市發改局、經發局、建設局等實行重點實事工程并聯審批制度,即按照“一家受理、抄告相關,并聯審查,限時完成”的程序進行。
第十條 實行審批跟蹤負責制。對重點實事工程,開展跟蹤式、全程式服務,對其前期準備、開工、運作進行技術指導和政策服務。
第十一條? 重點項目聯絡員制度。落實一位素質高、業務精的同志負責聯系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提供相關政策和技術指導,為重點項目當好參謀,提供服務。
第十二條? 項目超時問責制度。對進入“綠色通道”的項目,在規定時限內無異議又不反饋審批結果的,將依照績效考核辦法處罰外,還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落實“三抓”制度。即抓好現場即辦率、項目辦結率和效能投訴率,確保重點實事工程有序推進。對一般程序化的審批,提高現場即辦率。對手續完備且本級能辦的,力爭首次辦結率在95%以上,并定期對外公布效能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四條? 幫助協調上級機關。對需要報寧波市衛生局及以上的審批項目,除了加快出具初審意見外,還專門派人到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協調、溝通,幫助建設單位辦理審批手續。
七、工作責任
第十五條?? 對“綠色通道”項目,局長負主要責任,分管局長負直接責任,窗口負責人負具體責任。對超時辦結、違規收費、吃拿卡要、故意刁難等行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處理。
第十六條 本細則自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