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058296051N/2016-91835
市國資辦
計劃總結
2016-08-11
2016-08-11
面向社會
2015年及“十二五”時期,市國資局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國資委的精心指導下,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有效應對各種困難挑戰,積極履行國資監管職責,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增強國有資本發展能力,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較好地完成了2015年及“十二五”時期目標任務,為我市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2015年工作總結
(一)推進改革。為解決國有企業特別是政府融資平臺到期貸款資金周轉難題,緩解轉貸還貸壓力,減少資金沉淀,節約財務成本,組建成立國有轉貸公司(市匯溪實業公司),首期轉貸周轉資金6.1億元,其中市國投公司投入注冊資本2000萬元,市財政安排項目資本金2億元,從市屬國有企業募集3.9億元。創新國有企業基本賬戶開戶銀行招標模式,對國有轉貸公司基本賬戶開戶銀行進行公開招標,2014年底在慈溪本外幣存款余額超過50億元的8家銀行參加投標。共設置日均存款年收益率、流動性貸款、法人賬戶透支額度三類評標指標,合同期限三年。經當場開標,確定中標結果。制訂出臺了國有企業轉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進出口公司應急轉貸資金、鎮(街道)應急周轉資金暫行管理辦法,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做好市匯溪實業公司轉貸資金的日常運行工作,確保轉貸資金安全運行。至年底共為有關企業轉貸8.01億元。根據《2014年度市直屬公司經營者薪酬考核辦法》規定,完成建設、水務、海涂、商貿四家直屬公司2014年度經營者薪酬考核工作。按照相關考核辦法,做好對廣電集團、慈溪熱電廠2014年經營業績審計與考核工作。完成了2014年國有企業工資總額清算,按照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制定了2015年工資總額計劃方案。做好2014年國有企業錄用人員備案審核與登記,審核制訂2015年國有企業人員招用計劃。配合有關部門研究熱電廠改革發展工作思路,支持慈溪熱電廠完成設備提標改造并達到環保要求,參與做好省模范城市創建工作,同時督促熱電廠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對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關于盡快搬遷、拆除慈溪熱電廠的建議》等建議、提案,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落實相應措施,并及時答復。
(二)加強監管。制定出臺《直屬公司內審工作暫行規定》,完成對市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國有企業的審計,已出具審計報告3份。做好《關于規范國有企業貨物和服務招標采購的指導意見(試行)》出臺后的日常管理工作,通過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共計完成采購142筆。探索國有企業審計中介機構選聘機制,通過招標方式,由市國投公司統一委托審計中介機構完成14家國有企業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督促國有企業切實做好黃標車淘汰工作,全市國有企業共淘汰非營運黃標車36輛,目前該項工作已基本完成。提出關于中止市政府與寧波開發投資集團合作協議的建議意見,中止原能源合作協議,并協調處理甬慈能源公司相關資產評估及資產處置工作,配合市住建局做好管道天然氣特許經營有關工作。審核、審批市三北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轉讓退役出租車46輛,市城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轉讓或報廢退役公交車154輛,市交通物流發展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轉讓閑置貨車8輛,市排水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轉讓貨車1輛,市江南道路發展有限公司報廢黃標車2輛,市鐵路管理處轉讓水泥熟料卸貨機1臺,市保安服務公司核銷壞賬64900.00元。審核、批復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核銷固定資產及存貨787623.15元,市萬達技術防范工程有限公司報廢存貨7347.00元。審核、審批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報廢公務用車5輛,其中更新3輛。嚴格管理國有企業公務用車,確??偭?、配置標準“兩不突破”,同時做好國有企業車輛指標證發放工作。審核、申報、批復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轉讓2處房地產,共計房屋面積3518.97平方米,土地使用證面積6722.04平方米,轉讓底價549.30萬元。
(三)積極融資。完成市建設平臺(國有企業)融資情況調查工作,分析存在問題,研究提出相應對策建議。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精神,探索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會同市財政局對可轉為經營性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進行調查摸底。審核、審批國有企業借款擔保93筆,擔保金額218.94億元,其中市國投公司擔保43筆,擔保金額84.60億元,特別是5月份為配合各平臺做好政府土地融資整改工作,共有17筆抵押擔保調整為市國投公司擔保,擔保金額共計44.15億元。積極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溝通協調,以市國投公司及其子公司為主體,落實到位政策性銀行應急貸款4.5億元,其中國家開發銀行3億元、中國進出口銀行1.5億元,重點用于交通道路、水利設施等搶修項目。做好市國投公司統貸平臺建設,深化與國家開發銀行的戰略合作,加大開發性金融支持力度,共向中小民營企業發放小額低息貸款1900萬元,同時注重統貸平臺安全穩健運行,啟動擔保公司代償機制,22筆到期借款全部按期收回,共計8600萬元,其中由擔保公司代償4筆,共計代償金額2000萬元。做好市國投公司企業債券的后續管理工作,完成企業債券首次20%本金和年度利息兌付。積極做好申請發行企業債券二期、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的前期工作,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做好市國投公司2014年度合并會計報表審計及資產核查工作。審核、批復市衛生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為融資需要增加經營范圍。
(四)夯實基礎。根據《寧波市國家出資企業產權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及時辦理了2家國家出資企業的產權占有登記和2家國家出資企業的產權變更登記,并根據寧波市國資委《關于開展2014年度全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綜合檢查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按時上報我市國有企業產權登記、產權轉讓、對外捐贈和資產出租等工作的檢查結果。積極參與市政府棚戶區及危舊房屋改造工作,落實相關配套資金,目前城西危舊房屋改造已經啟動。協調國有企業因各種原因而進行的資產調配及資金周轉,參與國有企業重點項目招標文件匯審并提出合理化建議。幫助解決部分社區、村落實辦公及三產用房。完成物產大廈、二商青少年宮路、原安監局大樓等房產的日常安全維護及到期出租工作,做好開發大廈、物產大廈等的房租收繳,合計收取房租1198.09萬元。完成市直屬公司及所屬企業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做好市國資局、集資辦及轉體單位財務核算。完成2015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報工作。開展國有企業公款存放情況自查工作,配合市審計局做好國有企業“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專項調查。按照寧波市國資委《關于開展國企負責人薪酬調查的通知》要求,及時完成國有企業負責人及職工薪酬調查工作。做好國有企業銀行開戶申請資料的審核及賬戶備案登記,并組織相關檢查。完成2014年國有資產統計年報匯總,按要求上報相關資料。做好國有企業財務月報、季報收集整理,及時更新國有資產臺賬。做好國有企業財務指導,認真解答相關問題。加強涉及國資國企的來信來訪工作,共接待信訪78起,其中集體上訪一起,認真做好釋疑解惑工作,化解率達到100%。加強檔案管理,完善檔案設施,收集歸類并整理組卷2014年文書案卷186卷、產權檔案2卷、設備檔案2卷,接收2013年會計檔案82卷(冊),對2014年13735頁文件資料進行掃描,并做好檔案登記備份工作,綜合檔案室通過市檔案局考核驗收。加強聯系村和結對社區溝通扶持,開展基層走親連心、“一戶一策一干部”結對幫扶工作。改善職工食堂服務管理,加強后勤保障。
(五)抓好隊伍。認真抓好國資局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情況“回頭看”工作,逐條逐項進行回顧、盤點、梳理,確保整改方案落到實處,整改承諾得到兌現。積極開展“學黨章、強意識”活動,組織全體黨員自覺學習黨章,并通過組織觀看廉政教育專題片、組織局機關黨員走進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過組織生活以及邀請相關老師進行黨組織活動日講座等形式,將學習成為常態化。制訂《國資局2015年黨委中心組和機關干部理論學習計劃》,定期組織開展學習活動。制定《市國資局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市國資局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領導與責任分工》等相關文件,按照時間節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搭建國資監管教育平臺,組織參觀寧波市廉政文化建設成果展、赴“清風苑”廉政教育基地開展廉政警示教育、邀請市檢察院檢察官作預防瀆職專題講座,組織開展“清風和韻—我身邊的廉政微記錄活動”及黨風廉政教育月等活動,強化勤政廉政意識。會同市委組織部制訂出臺《直屬公司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嚴格執行選人用人程序,做好3位直屬公司領導人員的選拔任用。按照法定程序和管理權限,完成10家國有企業有關領導人員的考察、任免工作。按照政策規定完成了6名退役士官安置到國有企業的有關工作。落實直屬公司人員外出學習考察審批規定,共審批21批次,嚴禁未經批準擅自外出和以考察為名公款旅游行為。組織43家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赴蘇州大學進行綜合素質提升培訓。完成國有企業會計人員2015年度繼續教育工作。加強國資局和國投公司人事管理,配合做好深化國有企業人事改革調研工作。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有關人員因私出國(境)監督管理,做好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的登記備案工作,共備案181人。認真梳理干部配備情況,做好機關事業人員在企業兼(任)職及在編不在崗專項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糾。組織開展黨工婦各類活動,增強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十二五”工作總結
(一)抓改革。深入開展關于加大國有資本整合重組力度、做大做強重點國有企業的對策研究,擬訂并報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深化國資管理體制改革增強國有資本發展能力的若干意見》。起草并報市委常委會審定后由市編委印發《慈溪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設立慈溪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按照做大做強重點國有企業的目標和“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思路,著重推進水務、城投、交投、商貿、圍涂等公司管理體制改革創新,已組建成立市建設集團、水務集團、商貿集團、海涂綜合開發有限公司4家直屬公司。按年擬訂并報市政府審定后由市府辦印發《直屬公司經營者薪酬考核辦法》,并做好薪酬考核工作。以市國投公司作為新興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投資主體,與民營資本合作組建我市首家創業投資基金公司,即寧波華慈藍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慈溪熱電廠過渡關停方案,支持慈溪熱電廠完成過渡時期設備提標改造并達到環保要求。五年來企業國有資產得到長足發展,國資實力不斷壯大,國投公司合并報表總資產和凈資產分別從2010年的176.88億和70.35億,增長到2015年的520.09億和166.64億,年增長分別達到24%和19%。
(二)抓制度。擬訂并報市政府印發《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國家出資企業、國家出資企業管理者、重大事項決策管理、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國有資產監督、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規定。擬訂并報市政府審定后由市府辦印發《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會同市委組織部印發《直屬公司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會同市人力社保局、市監察局印發《國有企業勞動用工管理辦法(試行)》,會同市監察局、市公共資源交管辦聯合印發《國有企業資產出租管理試行辦法》《國有企業公務用車配置管理辦法》《關于規范國有企業貨物和服務招標采購的指導意見(試行)》。制定出臺《國有企業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國有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指導意見》《直屬公司內審工作暫行規定》《直屬公司董事會管理暫行辦法》《直屬公司監事會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制度。同時抓好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相關制度落實到位。
(三)抓監管。認真貫徹落實《企業國有資產法》有關規定。對國有資產處置實行按額度分級審批,國有產權轉讓委托具有評估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評估,經核準或備案后,進入市產權交易中心公開轉讓。加強國有企業用人管理,招用人員實行全程公開。認真核定國有企業工資總額,控制企業薪酬水平。盤活國有存量資產,加快變現進度。做好國有企業更新置換或新增公務用車審核審批工作,嚴格控制公務車輛配置。加強國有企業內部審計,逐家出具審計報告,并對被審單位進行審計回訪,提高審計實效。有針對性地開展國有企業專項審計調查,及時掌握相關情況。編報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建立健全國有資產基本情況臺賬。加強來信來訪工作,及時調處、回復及解釋。認真做好原成建制轉體單位所屬精減退職人員的審核認定工作。推進國有資產信息化管理,建立了國有資產綜合管理系統,提高國有資產監管的效率和透明度。
(四)抓融資。推進國有企業直接融資,先后發行企業債券20億元,其中市國投公司8億元、市建設集團12億元。加強市國投公司企業債券的后續管理,完成企業債券首次20%本金和年度利息兌付工作。積極做好申請發行企業債券二期、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的前期工作。加強國有企業融資擔保審核審批,既擴大企業融資渠道,又防范融資擔保風險。由市國投公司與國家開發銀行寧波分行等單位簽署開發性金融支持中小企業合作協議,搭建統貸平臺,落實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額度5億元,緩解我市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組建國有轉貸公司,創新轉貸公司基本賬戶開戶銀行招標模式,制訂出臺轉貸資金管理辦法,嚴格操作規程,確保轉貸資金安全運行。積極爭取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支持,以市國投公司及其子公司為主體,落實到位政策性銀行應急貸款。
(五)抓隊伍。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制訂《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實施方案》,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緊密圍繞“為民、務實、清廉”的主要內容,緊密聚焦“四風”突出問題,聯系工作實際,扎實完成了學習教育、聽取意見,查擺問題、開展批評,整改落實、建章立制三個環節的工作任務。認真抓好整改落實情況“回頭看”工作,確保整改方案落到實處,整改承諾得到兌現。每年制訂《黨委中心組和機關干部理論學習計劃》,加強黨委中心組和機關干部學習培訓。組織舉辦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培訓班、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提高國有企業管理隊伍整體素質。建立健全國資局機關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制訂《國資局“崗位對責,績效對賬”考核實施方案(試行)》以及《局機關工作人員考勤辦法》,提高工作效能。組織開展黨工婦各類活動,營造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
(六)抓廉政。制定《國資局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2013—2017年工作方案》《市紀委派駐(出)市國資局紀檢組工作制度》等規定,按年制定《國資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國資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領導干部廉情公示,做好干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工作。深入學習中央、省、寧波市、慈溪市黨風廉政建設會議和文件精神,強化黨風廉政教育,突出關口前移。配足配強紀檢干部隊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和廉政信息交流,編輯紀檢信息簡報,強化源頭治理。組織召開市直屬公司及有關建設平臺紀檢監察工作人員會議,分析交流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明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求任務。督促市直屬公司及有關建設平臺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推進市直屬公司及有關建設平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明確市直屬公司人員外出學習考察紀律的通知》,明確市直屬公司外出考察相關規定。同時加強和規范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因私出國(境)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