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777114Y/2018-90105
市人力社保局
規范性文件
BCXD13-2018-0009
有效
方針政策
2018-10-18
2018-10-18
面向社會
慈人社發〔2018〕124號
各鎮(街道)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所、財政管理辦公室,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著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46號)和《關于加大東西部扶貧協作對口地區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甬人社發〔2018〕104號)文件精神,深入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東西部扶貧協作工作的決策部署,吸引對口扶貧地區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以下簡稱貧困勞動力)來慈就業,推動扶貧工作取得實效,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落實就業扶持政策。將寧波市扶貧協作對口扶貧地區貧困勞動力納入我市就業創業政策扶持范圍,與本市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政策。
二、開發“愛心崗位”。鼓勵用人單位積極開發“就業扶貧愛心崗位”,吸納貴州省黔西南州安龍縣、興仁市籍貧困勞動力來慈就業。對開發“就業扶貧愛心崗位”吸納安龍縣、興仁市籍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3個月(含)以上,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辦理就業登記,工資收入不低于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月工資的用人單位,給予每吸納一名2萬元的就業扶貧崗位補貼。同一貧困勞動力,只享受一次就業扶貧崗位補貼。
三、落實職業介紹補貼。為來慈首次就業的安龍縣、興仁市籍貧困勞動力提供免費職業介紹并實現就業滿3個月(含)以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當地人社部門認定的職業介紹經紀人,給予1000元/人的職業介紹補貼。
四、落實交通費補貼。安龍縣、興仁市籍貧困勞動力在慈溪市企業就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并穩定就業3個月(含)以上,享受10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費補貼。同一貧困勞動力,只享受一次交通費補貼。
五、落實招聘活動補貼。慈溪市企業參加寧波市、慈溪市組織的赴黔西南州舉辦的扶貧協作招聘活動,每家企業補貼4000元/次。
六、落實實習補貼。安龍縣、興仁市籍職技院校畢業生來慈溪實習滿1個月(含)以上,且企業按不低于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實習生活補助并參保繳納工傷保險(或商業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按最低工資標準60%的標準給予企業實習補貼,同時按照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交通費補貼。
以上政策項目由就業專項資金列支,貧困勞動力對象以扶貧協作對口扶貧地區認定為準。本通知自2018年8月8日起實施,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慈溪市財政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