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777114Y/2019-19403
市人力社保局
本單位文件
有效
勞動就業
2019-09-12
2019-09-12
面向社會
慈人社發〔2019〕4號
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實施浙江省“百千萬”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118號)、《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19年浙江省“百千萬”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的通知》(浙人社函〔2019〕86號)、《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19年度“百千萬”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19年慈溪市“優秀技能人才”培養工程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申報對象原則上應為市級黨委、政府和人力社保部門,以及寧波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及以上組織開展的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項目入選人員。
二、目標任務
2019年共遴選慈溪市“優秀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入選人員30名。重點圍繞我市“123”千百億級產業群要求,優先推薦智能家電、關鍵基礎件、汽車制造、生命健康、高端裝備、新材料等重點產業領域的高技能人才。其中,企業入選人員原則上不低于80%,50周歲及以下人員不低于50%,40周歲及以下人員不低于10%。
三、資格條件
堅持“服務發展、高端引領、公平公開、競爭擇優,德技雙馨、業內公認”的原則,重點支持具有良好職業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在技術革新、發明創造中作出較大貢獻,或在培養技能人才和傳授技藝等方面業績突出,為單位和社會創造較高經濟效益,在生產和工作一線起到示范帶頭作用的優秀高技能人才。同時,申報對象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德良好,愛崗敬業;
2.在我市全職工作1年以上,在法定退休年齡以內,且直接從事技能工作的一線在崗人員;
3.原則上應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或專項能力證書;從事傳統工藝制作但沒有以上證書的技能人才,應具有助理工藝美術師及以上職稱證書。
四、申報辦法及資料
申報對象必須通過繳納社保的所在單位進行申報,不得以個人名義進行申報,原則上每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可推薦1人申報“優秀技能人才”,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報表(見附件);
2.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項目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證明申報對象為申報單位員工的材料;
5.申報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單位證照的復印件;
6.申報單位公示情況;
7.其他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包括市級以上獲獎證書和技術認定、發明專利、技術創新等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原件現場審核后返還,另提交1寸彩照2張以及所有材料的電子文檔一份。
五、工作要求
請各有關企事業單位及時通知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參加申報,推薦人選應在單位內部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各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于2019年9月25日前報送市人力社保局就業促進和職業能力建設科。聯系人:楊老師,聯系電話:63938095,地址:慈溪市北三環東路1999號608室;電子郵件:2919876768@qq。com。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