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89180/2020-37293
龍山鎮
本單位文件
有效
城鄉建設
2020-04-13
2020-04-13
面向社會
龍委〔2020〕28號
為扎實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督促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盡責,進一步提高監督意識和責任意識,強化監督效果,切實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實質作用,推進基層民主監督、民主管理進程,強化清廉村居建設,提高基層治理水平。根據《關于推進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慈黨辦〔2018〕79號)及《關于推進村務監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的若干意見》(龍委〔2018〕107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各行政村村務監督委員會
二、考核評價的主要內容
村監會的考評內容由四部分構成(細則詳見附件):
(一)平時表現和工作實績情況30分;
(二)村監會規范化建設情況30分;
(三)村監會工作履職情況民主評議(滿意度測評)40分(鎮村務監督工作檢查組日常檢查30分,按平時檢查結果折分;村民代表測評10分,按年度民主評議得分折分);
(四)加減分。
三、考核評價的方法步驟
對村監會的考評由龍山鎮黨建辦具體負責,組織、紀委、民政、農經等村務監督工作檢查組成員共同組成考核組,每年進行一次,原則上在當年度12月底前完成。
考評工作基本程序如下:
(一)各村提交自評結果;
(二)年終結合“雙述雙評”開展民主評議(滿意度測評);
(三)考核組考核評分;
(四)匯總考核結果;
(五)審定考核結果;
(六)給予獎勵。
四、考評結果運用
根據考評結果,對村監會及其成員進行獎懲:
(一)按考核得分從高到低依次評選出優秀村監會若干個(控制在行政村數20%比例范圍內),分別獎勵2000元。
(二)考評成績納入鎮對村目標管理考核,按相應比例折算計分。
(三)村監會主任為村專職干部的,如村監會年度考核優秀的,作為村專職干部年度考核優秀建議人選。
(四)村監會成員年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的,由鎮黨委予以誡勉談話;連續兩次被評為不稱職的,應當主動辭職,拒不辭職的,按照《慈溪市規范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職行為辦法(試行)》相關程序處理。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村監會考評制度是激發工作熱情、強化職責意識、保證作用發揮、規范干部行為的有效途徑,相關責任辦公室(部門)要強化職責分工,落實責任范圍內的工作要求,各聯村組要協助抓好聯系村的日常管理和考評工作,確保此項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村黨組織要把村務監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工作納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總體部署,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大力度,狠抓落實,為村監會有效履行職責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三)精心組織實施。各行政村要根據考評辦法,細化工作落實,注重常態管理,結合村干部年度述職評議和考核工作,認真組織實施。要強化考評結果運用,嚴格落實獎懲措施,充分發揮考評工作的激勵和導向作用。
附件:龍山鎮村務監督委員會考核評分細則
中共慈溪市龍山鎮委員會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