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77Q/2020-17742
市司法局
計劃總結
司法
2020-06-11
2020-06-11
面向社會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上級政法工作會議和司法行政工作會議以及市委十六屆七次全會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改革創新總引領,圍繞高水平推進市域治理現代化這一中心工作,努力在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上展現新作為,圍繞全面推進司法行政工作發展,努力在改革創新上展現新亮點,圍繞打造“四化”鐵軍,努力在隊伍建設上展現新形象,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創新活力之城美麗幸福慈溪作出司法行政新貢獻。
一、切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強化理論武裝,進一步推進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充分利用“周二夜學”制度,引導干部職工一以貫之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真正落實到行動上、體現在工作中。
2.堅持和加強黨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把黨的絕對領導貫徹到司法行政工作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堅決貫徹《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制度,嚴格落實黨組工作規則、黨組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清單、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等制度。加強黨對律師工作的領導,確保律師隊伍政治方向正確。
3.加強機關黨建工作。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完善“首題必政治”制度。全面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制度,持續加強基層黨建工作,堅持黨建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嚴格落實黨建責任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切實增強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
4.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抓好黨組主體責任落實。持續開展警示教育,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嚴肅查處違紀行為,推進清廉機關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積極支持紀檢監察組工作,落實黨組與紀檢監察組協作協調機制,自覺接受監督。
二、統籌推進法治建設
5.認真履行依法治市辦職責。整體謀劃推進現代法治體系建設,制定實施《法治慈溪建設規劃(2020-2025年)》,研究編制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制定2020年法治慈溪、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強化法治建設工作責任落實。健全法治建設工作機制,組織召開市委依法治市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和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第三次會議,協調督促執法、司法、守法普法三個協調小組完善工作運行機制。統籌實施法治督察和考核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銜接配合,綜合運用書面督察、實地督察、第三方評估以及約談、掛牌督辦、典型案例通報等方式,完善法治建設目標管理績效考評,發揮考核導向作用,增強法治慈溪建設整體效能。加強法治督察員建設,研究制定隊伍建設與管理實施辦法。組織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試點工作,制訂實施方案,建立述法清單,強化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加強信息簡報工作,進一步提高《法治慈溪》簡報質量。
6.積極推動市、鎮兩級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按照補短板、強基層、創示范的要求,組織開展政府“法治體檢”活動,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完成《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縣鄉法治政府工作報告建設行動計劃(2018-2020年)》 確定的各項任務。積極參與省級以上法治政府示范縣(市)創建,對標法治政府示范市創建的100項指標,逐項檢視,對標補差,爭取早日邁入法治政府示范市行列。積極組織鎮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努力消除薄弱環節,盡快補齊工作短板。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對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進行全面“體檢”,做到檢查、反饋、整改全流程閉環,力求督察實效。
7.規范提升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探索建立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建立速立速調速審速裁機制,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優化流程,實現行政復議辦案質量和效率的有機統一。深入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貫徹落實省廳《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三年行動計劃》,扎實開展“深化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專項行動”,完善集體討論、聽證、和解調解等制度。對照《市縣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評估指標》,找差補短,力爭首批達標。加強府院聯動,落實行政復議和行政審判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行政應訴應議工作,完善應訴應議配套工作制度,制定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規定,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落實行政敗訴案件約談制度,完善行政復議糾錯與行政敗訴案件通報制度,著力降低敗訴率。
8.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正法直度”專項行動,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組織開展重點領域行政執法專項監督。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手段,建立協作配合機制,聯合市檢察院組織開展一次行政執法監督。有序推行行政執法考核評議制、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與12345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等跨部門跨領域協作機制。認真做好行政執法監督規范化試點工作,規范和細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流程,積極培育基層行政執法監督“最佳實踐”。持續深化“減證便民”,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推進“無證明城市”建設。組織開展第二批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確認公告、行政機關負責人旁聽庭審、行政執法案卷集中評查等工作。加強行政執法案例指導,發布一批行政執法指導案例和違法典型案例。指導、協調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制度。
9.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一步強化“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責任落實,制定并公布普法責任清單,提高普法精準性。繼續抓好重點群體普法,持續做好“市長學法日”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提升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基地效用,謀劃實施基地二期建設,聯合有關部門加強青少年法治宣傳主題教育。創新法治宣傳形式和手段,注重互聯網信息技術的運用,組織實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憲法宣傳周”“12·4”國家憲法日、“七彩法治夢”等主題宣傳活動。持續推進“六優”培育,強化各類社會普法組織的孵化扶持和規范管理。認真開展“七五”普法總結驗收,研究謀劃“八五”普法規劃。積極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制定加強法治鄉村建設實施意見,充分發揮村(社區)法律顧問的作用,實施“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推動新時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
10.做好人民參與和促進司法工作。會同市法院、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完成人民陪審員增補和選任工作,協同市法院做好培訓、考核等工作。組織人民監督員開展監督活動,提高監督的主動性,配合做好新一輪人民監督員選任。
三、全力助推市域治理現代化
11. 深化調解工作。突出抓好“網格融調”機制的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制定《關于深化完善“網格融調”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切實加大推進力度。健全完善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與行政復議、律師調解等銜接聯動機制,積極融入社會矛盾糾紛化解中心。強化人民調解品牌建設,培育市級人民調解品牌,規范提升“一地一品”品牌調解室。發揮人民調解協會作用,貫徹落實《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升專職人民調解員占比。
12. 規范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切實抓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梳理修訂我市社區矯正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規范,嚴格落實調查評估、上門走訪、信息化核查等監管制度,確保社區矯正工作安全穩定。積極爭取社區矯正執法規范化區縣(市)創建試點。積極推進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力爭在東、中和西片分別孵化培育1-2個點,不斷提升社區矯正幫扶實效。落實《司法部關于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意見》,加強監地銜接和信息對接,嚴格落實重點人員必接必送等制度,服刑人員核查率達到100%。
13.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專項行動。切實抓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的貫徹落實。加大《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的宣傳和貫徹實施力度,健全行政執法監督與法律服務銜接配套的綜合服務保障體系。全面組織開展“法雨春風”法律服務月活動,為民營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法治服務保障。積極響應“百家律所千名律師進萬企”專項法律服務活動,不斷完善涉企法律服務產品,強化“線上線下”服務功能,幫助企業排憂解難。
14.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繼續深挖排摸涉黑涉惡犯罪線索,嚴格落實排摸底“零報告”制度。督促指導律師依法辯護代理涉黑涉惡案件,嚴格落實律師跨區域辦理涉黑惡案件報告備案等各項制度,強化重點案件全程跟蹤監督指導。加強與公檢法等級部門溝通協調,落實涉黑涉惡案件派員旁聽制度。
四、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水平
15.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發揮公共法律服務職能作用,持續助力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繼續加大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網絡平臺、熱線平臺“三大平臺”互聯互通、數據歸集、信息共享的建設力度。升級“公證E通”,加快完善平臺功能,推動公證與相關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實現80%以上業務可通過平臺線上辦理。
16.加強律師行業建設管理。抓好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創建1-2個律師行業黨建示范點,推出多個黨員律師法律服務產品。推進法律服務業監管工作,加快律所管理系統平臺建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繼續實施“名所名品名律師”培育工程,加強青年律師的培養,引導律所做強做專,推進規模所、特色所建設。深化村(社區)法律顧問制度,深入實施“法律服務進村為民”工程,新增1-2個試點鎮(街道)。建立健全公益性法律服務激勵機制。發揮公職律師服務團作用,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范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行為,加大對違法追規執業的查處力度。
17.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加強與人社、民政、工會、殘聯等部門溝通協作,協調開展相關領域的法律援助專項行動。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刑事法律援助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和值班律師法律幫助工作的意見》,深化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完善《值班律師工作辦法》,重點解決辯護案件重復指派、案件通知時間不及時、公函文書信息不齊全等問題。落實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務規范,推進法律援助案卷數字化管理工作。完善法律援助服務評價機制,注重評價結果的應用,提升服務質量。
五、切實加強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和隊伍建設
18.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對照《“楓橋式”司法所建設實施方案》和文明規范公正司法所創建標準,圍繞司法所組織機構、人員編制、基礎設施、職能發揮等重點環節,積極開展“楓橋式”司法所和文明規范公正司法所建設活動,力爭創建成功1家以上“楓橋式”示范所,新增省級、寧波市級文明規范公正司法所各2家。
19.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以提升核心戰斗力為指引,強化政治輪訓,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堅持正確用人選人導向,重視在攻堅克難、重點任務完成中識別、鍛煉、考察干部,有序實施干部交流。組織崗位技能比武活動,鼓勵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提升專業素養。加強干部日常監督管理,以開展執法司法規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動為契機,強化隊伍作風建設,堅持落實正風肅紀長效機制,緊盯重點崗位和重要執法環節,強化政治督察和作風紀律督察,加大先進典型選樹和及時獎勵,發揮正向激勵作用,確保隊伍風清氣正。
20.推進“智慧司法”建設。按照上級司法行政部門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推進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統籌現有法律服務資源,推進法律服務“網上辦”“掌上辦”。落實“智慧矯正”建設,推動政法工作一體化協同。做好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律所管理、公證業務信息化、數字化等業務系統的推廣應用,整體提高司法行政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