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602767C/2021-137008
市醫療保障局
人大代表建議
醫保類
2021-06-11
2021-06-11
面向社會
一、現狀分析
隨著社會人口老齡化現象的加劇,老年人遇到的各種問題也日益增多。老年人由于身患慢性疾病,需要長期服藥,但是其本人去醫院、藥店配藥不方便,多數時候需要委托子女等近親屬替其配藥。老年患者配藥困難現象日益凸顯出來,一方面,有的子女居住在異地,子女代為配藥需要回家拿父母醫保卡,買好藥再送回去。如果將醫保卡放在子女處,又擔心父母臨時就醫需要,急需送回去。另一方面,部分慢性病老年患者的藥物種類復雜,本地醫療機構難以滿足用藥需求,需要子女前往外地購買其他藥品。該群體大多僅參保本地居民醫療保險,如果沒有醫保卡,異地配藥只能通過現金形式,無法享受醫保待遇,給慢性病老年人造成了較大的經濟壓力。
二、意見建議
一是建議相關部門對有需求的慢性病老年群體辦理醫保卡異地副卡;二是加強醫保卡副卡申領審核,對副卡申領對象患病情況、家庭狀況、用藥情況進行核對查實,為確有異地購藥需要的慢性病人群辦理醫保副卡;三是嚴格醫保卡副卡使用流程,醫保卡副卡使用需采取實名制,由患者子女及親屬攜帶患者醫保卡副卡及本人身份證代為配藥、買藥。總之,既要方便特殊群體百姓配藥,也要防止騙取醫保資金行為發生。
姚建群代表:
您在市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上提交的第79號建議《關于為特殊參保人群增配醫保卡副卡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為加快推進“互聯網+醫保"發展,提升醫保公共服務質量,方便群眾就醫配藥,國家醫療保障局在2020年開發推出了醫保電子憑證,并廣泛宣傳推廣、積極鼓勵參保人員申領激活醫保電子憑證。醫保電子憑證是電子版的醫保卡,是醫保參保人的電子身份憑證,功能等同于實體醫保卡,參保人員可憑醫保電子憑證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就醫購藥。針對患慢性疾病的老年人群,需要子女代配藥的,可以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代領醫保電子憑證,實現為家屬代配藥的目的。今年,根據國家、省、寧波市的要求,參保人員醫保電子憑證的申領率將達到80%以上,基本實現就醫人群的全覆蓋,且醫保電子憑證相較于實體卡,具有無需攜帶、使用更便捷的優勢,解決了家屬代配藥時醫保卡的使用問題,相當于您所提到的醫保卡副卡功能。衷心感謝您對我市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特此致函!
慈溪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