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2-162702
市政府辦公室
文件圖解
其他
2022-08-04
2022-08-04
面向社會
一、編制背景
標定地價是我國法定的公示地價之一。隨著我國土地管理技術手段的進步,構建由基準地價體系、地價動態監測體系和標定地價體系組成的“三位一體”公示地價體系已經是大勢所趨。
通過慈溪市標定地價評估研究,探索標準宗地布設、標定地價定期評估、公示及管理、應用等各環節的技術要點、規范程序及管理措施,為健全地價公示制度,豐富地價管理工具,滿足公眾的信息需求,更好地開展地價動態監測,深化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引導土地價格走勢,規范地價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二、編制依據
該文件依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公示地價體系建設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7〕27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部署開展2019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36號)等文件制定。
三、主要內容
(一)慈溪市標定地價的內涵
標定地價是政府為管理需要確定的,在標定區域范圍內,選擇土地條件、土地利用狀況等特征具有代表性、且利用狀況相對穩定,地價水平能夠起示范和比較標準作用的宗地,在現狀開發利用、正常市場條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規定年期下,某一估價期日評估的土地權利價格。
(二)標定區域的劃分及標準宗地的篩選與布設
“標定區域”是《標定地價規程》首次提出的一個技術概念,指在標定地價公示范圍內部具有高度均質均價性、可用唯一標定地價表征的封閉區域。
城鎮土地標定區域內的標準宗地必須完成開發建設并正常經營與使用,或具有明確、詳細的規劃條件;原則上不選擇無明確利用方式的空地或閑置土地做為標準宗地。確有公示必要的地標性用地可單獨設立,視同標準宗地管理。
1.商服標準宗地選取范圍包括現狀的批發零售用地、住宿餐飲用地、商務金融用地與其他商服用地;對于經營業態較為一致的標定區域,優先選取相應業態的商服用地作為標準宗地,非經營性的辦公場所用地避免選取。
2.住宅標準宗地選取范圍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對于保障性住宅用地、現狀低密度住宅用地等集中的標定區域,可選取有相應代表性的住宅用地作為標準宗地;住宅樓中某一單元房的分攤用地不應做為標準宗地。
3.工業標準宗地選取范圍包括工業用地與倉儲用地;標準宗地上企業的主營業務應與所屬標定區域的主導產業方向基本一致;對于研發類工業較為集中的產業園區,可選取有代表性的研發類工業用地作為標準宗地。
4.公共服務項目用地等其他用途標準宗地的設立應關注該類用地的管理政策、市場發育水平及空間分布特征,體現其表征性。
(三)慈溪市標定地價公示信息
城鎮標定地價公示的范圍主要是在城鎮土地市場交易活躍的城市建成區、規劃建設區和開發區。本輪更新方案我市在公布范圍內共布設標準宗地88個,其中:商服用地13個;住宅用地45個;工業用地30個。
四、執行時間
本文件自2022年8月28日起執行。
五、解讀單位和解讀人
慈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解讀人:蘆幼芳 聯系電話:0574-670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