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22-162980
市民政局
規范性文件
BCXD10-2022-0002
有效
社會福利
2022-08-09
2022-08-08
面向社會
慈民養〔2022〕115號
各鎮(街道)社會事務辦公室、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切實解決人戶分離老人居家養老服務享受落實問題,確保我市老人居家養老服務實現“應享盡享”,現就落實市內人戶分離老人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當前,我市戶籍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享受率為85.88%,仍有5000余名普惠養老對象因人戶分離等原因未享受到每月3小時免費居家養老服務。人戶分離老人未享受居家養老服務是我市漠視群眾利益專項整治內容之一,應抓緊排摸、盡快落實,使我市人戶分離老人實現服務應享盡享。
二、工作措施
(一)開展市內人戶分離老人情況排摸
1、各鎮(街道)要發揮網格員、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上門服務人員的力量,對轄區內非本鎮(街道)戶籍的老人開展深入排查登記,宣傳居家養老服務政策,了解服務需求,協助有需求的老人填寫服務申請表,匯總后交相應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完成審批流程后落實居家養老服務。
2、老年人戶籍地所在鎮(街道)要對人戶分離老人基本情況開展排摸,把所掌握的老人現居住地情況主動推送給現居住地鎮(街道)。
3、依托數據共享,各鎮(街道)每月將新增80周歲享受高齡津貼老年人信息及時反饋至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并對新增加的人戶分離老人及時落實居家養老服務。
(二)審批流程
人戶分離老人向現居住地村(社區)或就近居家服務機構提出服務享受申請,相應服務機構在慈溪市智慧養老綜合平臺輸入老人相關信息,并在“是否人戶分離”選項選擇“是”,并提交審批。經戶籍地村(社區)初審、戶籍地鎮(街道)和屬地鎮(街道)聯合審核、市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審批后,老人與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確定服務內容后安排落實居家養老服務。紙質審批表定期上交到慈溪市養老指導中心存檔。
(三)服務經費結算
列入《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所確定的五類服務對象的本市戶籍老人,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分別由老人戶籍地鎮(街道)財政承擔35%、市財政承擔65%。市民政局在月度養老服務補貼費用結算時,單獨對人戶分離老人進行統計結算,市級承擔部分撥付至老人戶籍所在鎮(街道),再由老人戶籍地鎮(街道)加上鎮級財政應承擔的35%,全額下撥給承接服務的機構(初期階段可以考慮一季度結算一次)。各鎮(街道)內老人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村(社區)不一致的,原則上由就近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提供服務,費用由所在鎮(街道)統籌結算。
三、工作要求
1、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不得以老人戶籍不在本鎮(街道)或本村(社區)為由拒絕提供服務。對戶籍不在我市的老人或非《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所確定的五類服務對象的老人,有服務需求的,按機構所確定的服務收費標準,盡量提供老人所需要的服務。
2、各鎮(街道)需在8月20日前完成人戶分離老人的全面排摸工作,確保排查不漏一人,對當前住在慈溪市外的老人及主動放棄享受服務的老人分別建立人員名單清冊。其中,各鎮(街道)要把所掌握的市內人戶分離老人的情況于8月12日前主動推送給現居住地鎮(街道),以提高現居住地鎮(街道)排摸的精準性。
3、各鎮(街道)要把落實市內人戶分離老人的居家養老服務作為關心關愛老年人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內容,提高責任感和使命感,落實工作力量,創新工作舉措,提高排摸的深度和廣度,做到排摸不漏一人,政策宣傳全面細致。
附件:1、全市80周歲老年人未享受居家養老服務老人名單
2、慈溪市居家養老服務人戶分離老人補助機構結算表
3、慈溪市居家養老服務人戶分離老人補助鄉鎮匯總表
4、慈溪市居家養老服務政策告知書
慈溪市民政局
2022年8月8日
慈溪市民政局辦公室 ? ? ? ? ? ? ?2022年8月8日印發
請下載word原文:
關于落實市內人戶分離老人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