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17299388A/2023-183786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本單位文件
有效
城鄉建設(含住房)
2023-11-21
2023-05-25
面向社會
慈綜執〔2023〕17號
根據省紀委《2023年深入開展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寧波市紀委《2023年寧波市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和慈溪市美麗慈溪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慈溪市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噪聲污染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美麗慈溪辦發〔2023〕4號)有關要求,為做好綜合行政執法領域噪聲污染專項治理工作,切實解決噪聲污染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省、市2023年深入開展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部署,以解決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噪聲污染問題為導向,切實形成噪聲污染防治部門協同、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統籌推進寧靜生活環境建設,還“靜”于民,共同守護人民群眾和諧安寧的生活環境。
(二)工作原則
突出重點,分類管理。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噪聲污染源管理,按照區域、行業分門別類、剖析問題、尋根溯源、掌握原因,切實提升噪聲污染防治水平。
精準施策,源頭防控。加強噪聲污染源頭管控,不斷強化源頭監管,精準發力、靶向施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輕噪聲污染,有效減少和控制噪聲污染源。
點面結合、整體覆蓋。堅持區域治理和行業治理相結合,以點帶線、以線成面、整體推進、全面覆蓋,大力推進噪聲污染綜合整治,推動專項治理工作落地見效。
標本兼治,突出長效。堅持統籌規劃和問題治理相結合,務求治理實效,確保群眾滿意不反彈。堅持典型帶動、示范引領,把實踐中摸索出來的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固化上升為長效工作機制。
二、主要目標
以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為契機,推動建立噪聲污染防治協調聯動工作機制;以噪聲信訪投訴歷史數據和專項治理工作群眾投訴情況為依據,基本摸清建筑工地夜間施工噪音、文化娛樂場所邊界噪聲超標、商業經營活動中設備邊界噪聲超標等方面的投訴狀況和底數,重點梳理2022年以來至今的相關信訪投訴件,排查篩選重點問題,逐個落實整改,完成問題銷號;以噪聲污染治理專項執法行動為抓手,著力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久訴未結的噪聲污染典型問題,扎實推進寧靜生活環境建設。
三、工作舉措
(一)組建專項治理工作專班
成立由執法分管領導牽頭的工作專班,成員由相關科室、中隊、局屬單位負責人組成,統籌推進專項治理工作,指導、督促、協調專項治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專班辦公室設在直屬中隊,負責制定方案、協調督辦、調度進度、匯總情況等工作。
(二)深入開展噪聲污染專項整治行動
各單位要結合亞運會環境質量保障、“綠色護考”專項治理等工作,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大理開展噪聲污染綜合整治。其中,直屬中隊負責上級部門交辦件的分發、跟蹤、督辦、協調工作,并牽頭組織開展綜合行政執法領域噪聲污染專項治理。執法督查科和科技裝備科負責對接相關單位,梳理歷年來上級掛牌督辦等陳年信訪積案及2022年以來涉及噪聲擾民的信訪和投訴舉報件(其中信訪件由執法督查科負責梳理,投訴舉報件由科技裝備科負責梳理并報執法督查科匯總),將尚未解決或問題反彈的信訪和投訴舉報件形成問題清單,于6月20日前上報專班辦公室,同時對于新增的信訪和投訴舉報件要及時協調相關單位進行快速有效處置,對于反復投訴、影響面廣、污染嚴重的信訪和投訴舉報問題要督促相關單位積極處置,并實時抄告專班辦公室。城市管理科、市市政道路養護所、市園林綠化中心、市城鄉環境衛生管理中心等相關單位要做好各自行業領域施工建設方面噪聲污染防控工作。
各中隊根據轄區實際并結合信訪投訴件,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化解矛盾。并對近幾年來(特別是2022年以來)涉及噪聲擾民的信訪投訴件開展回頭看,對于尚未解決或問題反彈的要制定問題清單,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從快有效處置。對于新出現的信訪投訴問題要高度重視,建立任務清單,明確責任,嚴格落實整改措施,確保矛盾不上交,就地能化解。
四、時間安排
5月,成立工作專班,制定下發工作方案。
5—10月,各科室分領域排查篩選重點問題,明確問題清單,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多措并舉、綜合施策。各屬地中隊配合鎮(街道)大力開展專項治理,逐個解決噪聲污染問題。
11—12月,完成工作總結,鞏固治理成效,并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守法意識。
五、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切實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證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快速開展,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高質量完成。
(二)強化執法監管。各中隊要將集中執法和常態化執法相結合,適度提高執法頻次,加快處置速度,加強上下互動和部門聯動,共同推進治理工作,切實提升群眾滿意度,確保問題圓滿解決不反彈。
(三)強化督查問責。局層面將適時對各單位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開展聯合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切實提高解決市級問題針對性和時效性。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單位要積極穩妥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及時總結經驗,評估工作成效,組織宣傳報道,提高群眾守法意識。
慈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3年5月25日
慈綜執〔2023〕17號 慈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噪聲污染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