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365B/2023-183945
市科技局
文件解讀
科技
2023-11-27
2023-11-22
面向社會
慈科〔2023〕61號
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國家、省每年都有新的政策法規出臺或修改,為保證政令暢通,對那些存在與上位法不一致、工作任務已完成或適用期已過等問題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我局及時進行清理廢止或宣布失效,來消除制度性障礙。
二、制定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第二十九條規定:制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組織全面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制定機關全面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后,應當及時公布繼續有效、擬修改、廢止和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三、主要內容
我局對2023年4月底前自行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共清理18件,其中繼續有效13件、廢止5件,修改0件。
(一)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13件)
(二)廢止和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5件)
四、解讀單位解讀人及聯系電話
解讀單位: 慈溪市科學技術局
解讀人:莫秋莎
聯系電話:0574-8959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