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3-172809
市政府辦公室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財政
2023-03-02
2023-03-02
面向社會
中共慈溪市委辦公室2023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二、2023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三、2023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四、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六、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九、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機關運行經費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圍繞市委總體工作部署,調查研究,綜合分析,為市委決策提供依據和服務;承擔市委文件、文稿的起草、審核和修改工作。
2.負責市委日常文書的處理;負責上級黨委和市委方針、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負責上級黨委指示和市委領導批示的轉達和催辦落實。
3.負責市委常委會、書記辦公會議和市委其他會議的服務工作;負責市委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協調做好上級有關領導和重要賓客的接待聯絡工作。
4.負責信息的收集、分析、綜合、報送工作;及時完成市委重大活動的報道任務。
5.負責市委值班室工作,及時處理市委的重要來信來訪。
6.承辦市委保密委員會日常事務工作。
7.負責管理市委黨史研究室(市志辦)。
8.受市委委托,負責管理政策研究室的人事、行政。
9.協助市委領導做好市委工作部門的牽頭協調工作,承辦市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市委辦公室部門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
中共慈溪市委辦公室部門預算只包含一家本級單位預算,因此所屬單位預算不再另行公開。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3年收支總預算2496.72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衛生健康支出(類)、住房保障支出(類)。
二、2023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收入預算2496.7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466.72萬元,占98.80%;其它收入30.00萬元,占1.20%。
三、2023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支出預算2496.72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171.0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70.1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39.3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16.23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262.76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41.42萬元,項目支出1092.54萬元。
四、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2466.72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466.72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141.0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70.1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39.3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16.23萬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466.72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1905.08萬元增加561.64萬元,主要是增加了接待辦相關經費。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141.03萬元,占86.8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70.14萬元,占6.89%;衛生健康支出(類)39.32萬元,占1.59%;住房保障支出(類)116.23萬元,占4.71%。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078.49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43.64萬元,增長4.22%,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1062.54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541.64萬元,增長103.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接待辦相關經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4.32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10.54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9.23萬元,增長9.11%,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55.28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4.01萬元,增長7.82%,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4.96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5.37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1.44萬元,下降21.15%,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8.99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16.23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11.23萬元,下降8.81%,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
六、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404.1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262.7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141.4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246.0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長1171.98%。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預算6.00萬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6.00萬元,學術交流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00萬元。主要用于領導外出考察等相關經費開支。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023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230.4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領導調研和外縣市區考察公務接待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預算數增長3219.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接待辦相關經費。
(三)公務用車購置:2023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9.60萬元,主要用于調研接待、機要應急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預算數增長5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機要局增加了一輛公務車。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3年本部門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1.42萬元,較2022年預算數增加14.49萬元,增長11.4%。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門沒有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2023年本部門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本部門所有項目支出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財政撥款預算1062.54萬元,項目17個。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1.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3.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4.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 積金。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