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69759/2023-181972
市農業農村局
規范性文件
BCXD65-2023-0003
失效
農業、畜牧業、漁業
2023-09-26
2023-07-06
面向社會
慈農〔2023〕104號
各鎮(街道)農業農村辦(發展服務辦)、財政管理辦,市現代農業開發區管理中心招商服務科,各有關單位:
為鞏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涉肥問題整改成果,高質量迎檢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回頭看,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貫徹落實“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動要求,加快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應用,現將《慈溪市2023年配方肥推廣應用補貼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慈溪市農業農村局 ????慈溪市財政局
?????????????????????????????2023年7月5日
慈溪市2023年配方肥推廣應用補貼實施方案
為鞏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涉肥問題整改成果,高質量迎檢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回頭看,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貫徹落實“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動要求,加快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應用,根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配方肥推廣應用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浙農專發〔2022〕10號)、《寧波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寧波市配方肥推廣應用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甬農發〔2022〕124號)和《2023年慈溪市全面推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 》(慈政辦發〔2023〕5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配方肥應用端補貼辦法
(一)補貼對象。單季同一主要農作物(包括水稻、大小麥、油菜、豆類、薯類、玉米等)種植10畝以上,并施用符合要求的配方肥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家庭農場、種植戶等生產主體。
(二)補貼標準。420元/噸。單季作物申報補貼的配方肥施用總量不超過60?kg/畝。
(三)補貼配方肥及供肥企業。補貼配方肥供肥企業實行備案制。通過備案的供肥企業所銷售的備案配方肥產品方可享受補貼。2023年供肥企業和配方肥產品見《慈溪市農業農村局關于2023年慈溪市補貼配方肥供應企業備案結果的通告》(慈農〔2023〕33號)。農戶可在目錄中自主選擇供肥企業和配方肥料。
(四)補貼流程與程序
1.申報對象申請。用肥生產主體在備案目錄中自主選擇供肥企業和配方肥產品,根據種植面積精準購買配方肥。申報配方肥補貼需準確填寫《慈溪市2023年配方肥應用補貼申報表》(附件1),將補貼申報表上報至所在村,并提供配方肥購買增值稅發票(肥料養分配比需標明)、支付憑證、土地經營相關證明等材料。
2.村級確認。各村應認真核對本村申報主體的經營面積、作物種類和面積、購肥品種和數量、支付憑證、購肥發票等信息,確保申報補貼的配方肥符合要求。審核無誤后,在申報表上確認并蓋章,將所有審核資料上交至所在鎮(街道、園區)。
3.鄉鎮(街道、園區)審核與公示。各鎮(街道、園區)、對各村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與核實,審核無誤后進行公示,并在申報表上確認并蓋章,填寫《慈溪市2023年配方肥應用補貼申報匯總表》(附件2),材料匯總后報送市農業農村局。以上補助材料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31日。
4.市級核查。市農業農村局匯總各地上報的申報材料,通過抽查、核查等方式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對補貼對象、購買數量及補助金額等進行公示。
5.發文與兌付。公示無異議的,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聯合下達補助資金文件,將補助資金撥付至各鎮(街道、園區),由各鎮(街道、園區)撥付至生產主體。
二、配方肥供應端獎勵辦法
(一)獎勵對象。2023年慈溪市經公開征集確定的補貼配方肥備案企業、經備案供肥企業授權并銷售其備案配方肥的基層農資店。
(二)獎勵辦法。
1.備案供肥企業。對備案供肥企業按配方肥應用端補貼相應供肥數量給予50元/噸的獎勵。實施年度評價考核機制,圍繞銷售價格、肥料質量、供應能力、服務保障及工作配合等內容,市農業農村局對備案供肥企業進行年度考核(附件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年備案資格。備案供肥企業填寫《慈溪市2023年備案供肥企業配方肥銷售匯總表》(附件4),上交至市農業農村局,截止日期2023年10月31日,市農業農村局核定補助金額后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聯合下達獎勵資金文件,獎勵資金直接撥付至備案企業。
2.授權農資店。鼓勵農資店讓利小散農戶銷售備案配方肥。經備案供肥企業授權并銷售備案配方肥的基層農資店,按實名登記完善的備案配方肥銷售量給予100元/噸的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0.8萬元。授權農資店填寫《慈溪市2023年農資店配方肥推廣獎勵申報表》(附件5)和《慈溪市2023年農資店配方肥推廣銷售登記表》(附件6),將材料上報至所屬鎮(街道、園區),并提供農資店營業執照復印件、配方肥進貨轉賬憑證、進貨發票(肥料養分配比需標明)等材料。市農業農村局對鄉鎮(街道、園區)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聯合下達獎勵資金文件,將獎勵資金撥付至各鎮(街道、園區),由各鎮(街道、園區)撥付至授權農資店。
四、監督管理
(一)市農業農村局統籌協調指導全市補貼配方肥推廣工作。市農業監測中心負責應用指導、技術培訓、試驗示范,并通過抽查、核查等方式對用肥主體及供肥企業進行監督;農業行政執法隊不定期組織對供肥企業及肥料產品質量進行檢查,負責督促供肥企業和基層農資店及時將配方肥購銷信息錄入數字化監管平臺;計劃財務科協同市財政局負責資金使用監督管理。
(二)各鎮(街道、園區)嚴格把關納入補貼農戶的申報主體資格,審核申報信息,確保補貼用量不超標、填報內容真實且齊全。認真審核轄區內授權農資店的獎勵申報信息,確保申報資料真實有效。相關工作通知下發后及時開展相關的政策宣傳、技術指導、供需對接等配方肥推廣工作,與各級相關部門積極配合,能及時提供完整有效的配方肥臺賬資料。
(三)供肥企業、授權農資店及應用主體有義務配合相關單位、科室部門的調查、審計等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肥企業取消當年后續備案資格和獎勵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與各類補貼肥料產品供應,應用主體、授權農資店不得享受當年及三年內相關補貼政策:
1.供肥企業、授權農資店及應用主體實施過程中偽造材料、弄虛作假的;
2.在年度各類監督抽查和供貨產品抽查中,供肥企業累計出現2次產品質量不合格的,或因產品質量不達標被投訴舉報并核實的;
3.供肥企業伙同應用主體或授權農資店套取騙取補貼資金的;
4.應用主體將配方肥補貼指標作為指標買賣或變相套購享受補貼導致肥料外流的;
5.供肥企業、授權農資店未按照相關要求規范做好實名購肥臺賬的。
五、其他要求
該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如遇上級部門配方肥推廣方案調整而需要調整本方案的,按新的方案執行。
以上內容如有不清楚或者異議的,以慈溪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解釋為準。
附件:1.慈溪市2023年配方肥應用補貼申報表
2.慈溪市2023年配方肥應用補貼申報匯總表
3.慈溪市補貼配方肥供應企業服務評價標準
4.慈溪市2023年備案供肥企業配方肥推廣匯總表
5.慈溪市2023年農資店配方肥推廣獎勵申報表
6.慈溪市2023年農資店配方肥推廣銷售登記表
7.公示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