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17299388A/2024-177579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人大代表建議
城鄉建設(含住房)
2024-07-02
2024-07-02
面向社會
許均飛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優化營商環境 保護小微企業發展的建議》(第144號)已收悉,我局迅速組織人員進行了認真研究,并提出具體承辦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研究制定違建分類處置。結合我市違建基數多、類型復雜等問題,我市研究出臺了《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慈溪市違法建筑分類處置辦法的通知》(慈政辦發〔2020〕7號)等違建處置文件,明確了違建分類處置方式,重點開展企業違建分類處置,為保護企業發展、優化營商環境提供重要政策保障。
二、穩步推進違建分類處置。為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違建治理的決策部署,我市積極開展違建分類處置,2023年全市共分類處置違建面積284.22萬平方米,其中拆除194.24萬平方米、其他89.98萬平方米,違建處置面積居寧波大市前列。2024年1—5月份,全市共分類處置違建面積105.02萬平方米,其中拆除91.56萬平方米、其他13.46萬平方米。
三、創新特定情形處置方式。結合我市企業經營特點,對企業確因發展所需,但又無法審批的情形,暫緩處置。如對國有土地上的建筑,在符合消防安全和房屋安全相關技術規范的情況下,對依附于建筑物,且離地4米以上的雨棚和防梯、貨梯、傳送裝置、環保裝置等設備,可保留使用,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四、堅持包容審慎科學執法。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消防救援大隊等行政執法部門貫徹落實包容審慎科學的行政執法理念。遵循過罰相當原則,綜合考慮違法主體是否存在主觀過錯和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確需給予行政處罰的,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五、嚴防嚴控新增違法建筑。針對我市新增違建時有發生的情況,我市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健全新增違法建筑管控工作機制的通知》(慈改拆〔2024〕1號),相關職能部門和屬地鎮(街道)對新增違法建筑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按照工作職責,牽頭做好我市違法建筑治理工作。
慈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6月25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辦公室,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庵東鎮人大主席團。
聯 系 人:陳 ?瑾
聯系電話:6300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