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17299388A/2024-177580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人大代表建議
城鄉建設(含住房)
2024-07-02
2024-07-02
面向社會
陳益亭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流浪動物管理的建議》已收悉,我局迅速與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對接,進行了認真研究,并提出具體承辦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完善文明養犬體系
我市嚴格貫徹落實《寧波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各部門職責,通過階段性集中整治和常態化養犬管理有機結合,加強城市養犬管理,規范養犬行為,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
根據《條例》細則,市公安局作為養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犬只準養登記,查處未辦理準養登記、飼養禁養犬、一戶多犬以及犬傷人等違法行為,以源頭管理、打擊整治、宣傳教育為抓手,全面提升全市養犬管理工作。2023年以來共辦理涉犬案件82起,其中警告76起,罰款1600元。
犬只收容留檢主管部門負責做好重點管理區內流浪犬只捕捉、收容等工作,并對收容場所定期進行考核,保障收容留檢場所規范運行。2023年,共捕捉流浪犬7146只。
綜合執法局負責未系犬鏈、未戴犬牌等違法行為的執法工作,常態化組織開展不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2023年共出動執法隊員4056人次,教育整改各類違法違規養犬行為325起,辦理未系犬鏈行政處罰案件1210起,辦理未戴犬牌行政處罰案件607起。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犬只狂犬病認定、防疫、疫情監測和死亡犬只無害化處理指導等工作,每年按需進行狂犬病疫苗的采購,并發放至各鎮(街道)及犬類收容留檢場所。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日常監管。在日常巡查中,對有營業執照且經營范圍有寵物服務、寵物醫院、寵物銷售的市場主體開展登記事項監管;對發現的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市場主體責令改正,并告知其辦理營業執照后開展經營活動。
二、加強系統研究謀劃,協力破解監管難題
今年,“犬類監管一件事”作為我市“監管一件事”重點工作,由市公安局牽頭通過厘清政府各部門職責,形成監管合力。市農業農村局根據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制度,督促各鎮(街道)做好轄區內病死動物(含犬)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住宅小區日常管理和巡查,第一時間將發現的流浪犬、流浪貓情況報送相關部門。我局加大對公共場所未佩戴有效犬牌、未牽犬鏈、未為大型犬佩戴嘴套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計劃今年創建養犬示范小區5個,群眾滿意度達到95%。
二、全面落實宣教責任,提高文明養犬意識
針對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加大宣傳的建議,各部門積極組織開展線上線下宣傳教育工作,普及涉犬法規,積極營造文明養犬的良好氛圍。一是立足公共區域,開展文明養犬“全天候”線下宣傳。在我市公園綠地、住宅小區等公共區域開展各類養犬特色教育宣傳活動,發放文明養犬宣傳手冊,張貼依法養犬固定標語,引導廣大市民群眾依法養犬、文明養犬,實現養犬宣傳全域覆蓋。二是借助媒體平臺,進行文明養犬“全方位”線上宣傳。依托微信公眾號、本土電視欄目、網絡小視頻等載體,開展全市文明養犬線上宣傳,全方位普及養犬知識。2023年,全市共開展各類線上線下文明養犬宣傳教育活動700余次,累計發放文明養犬相關資料1.1萬余份,宣傳教育1000余次,媒體報道10余次。
下階段,針對您在建議中提到的“建立救助體系”、“嘗試TNR試點”等建議,各部門將立足職能,借鑒其他地區先進經驗,謀劃出臺相關制度,探索創新流浪動物管理模式,全力提升我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在當前階段,屬地鎮(街道)將繼續加強對流浪犬(貓)的捕捉、收容。各部門也將積極響應群眾需求,按職責做好流浪動物管理的相關工作。并加強對飼養人的宣傳引導,提升飼養人的責任感,敦促其規范養寵物,從根源上解決流浪動物相關問題。
慈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06月24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辦公室,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白沙路街道人大主席團。
聯 系 人:陳 ?瑾
聯系電話:6300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