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17299388A/2025-190402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人大代表建議
城鄉建設(含住房)
2025-07-01
2025-07-01
面向社會
孫紀權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工業園區流動攤販管理的建議》已收悉。我局迅速與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對接,進行了認真研究,并提出具體承辦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開展專項行動,落實常態管理機制
為切實加大對流動攤販的打擊力度,我局采用集中整治和常態化管控相結合的模式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加強勤務力量,開展定期巡查,提升執法力度,延長執法時間。各屬地中隊不定期自行或聯合相關部門組織集中執法檢查,對工業園區、學校、菜場、廣場等人員密集區的流動攤販開展打擊。今年以來我局對無照經營行為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400余起,處罰金額達3萬余元。
同時建立流動攤販日常巡查機制,針對工廠企業周邊,由于工人的用餐規律,導致流動攤販常出現在中午、傍晚時段販賣食品,我局摸清底數,把工廠企業周邊的流動攤販納入管控重點,采用專項查處、錯時執法等方式,加大打擊力度。為防止反彈,對主要點位一直持續開展重點時段的巡查,并對點位展開動態調整。
二、加強分工協作,做好臨時市場管理
為更好服務、方便群眾,根據《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我局在楊梅及其他瓜果銷售期間積極同屬地鎮(街道)和農貿市場管理單位對接,落實屬地鎮(街道)、農貿市場主體責任,提供專門場地,引導自產自銷農民入場經營,減少隨意設攤對環境的影響。如配合附海鎮設立“鄉村文明餐車”,配合長河鎮設立“小微地攤疏導點”,引導原先“打游擊”的流動攤販入場規范經營,并協助屬地鎮(街道)對20余個臨時交易市場做好日常秩序管理,加強巡邏力度,發現在規定設攤區域以外的區域設點的,及時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全面助推“地攤經濟”文明有序發展。
市市場監管局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劃定或者指定的場所、區域、地點和時間內經營的食品攤販,按照相關規定在備案登記后一個月內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處置,并責令限期改正。
其他各部門也立足職能,加強對臨時市場區域及周邊市容環境、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引導商販有序經營。
三、嚴管流通環節,力保食品安全無憂
針對您建議中提到的食品安全質量問題,市市場監管局及時從日常監管、專項整治、事故處置、投訴舉報等工作中發現案件線索,對識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跟進并確保閉環處置,嚴厲打擊餐飲環節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市衛生健康局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食品安全監管相關工作。一是加強食源性疾病聚集性事件處置能力。每年對各醫療機構從事管理食品安全事件人員開展1次食源性疾病聚集性事件流行病學調查處置技能培訓,指導各醫療機構規范開展食源性疾病聚集性事件報告、采樣和調查工作。二是做好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工作。2024年共監測1703份食品樣品,任務完成率106.5%。通過監測了解我市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趨勢,確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來源,并將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三是加強對餐飲具消毒企業監督抽檢。對我市4家餐飲具消毒企業開展監督抽檢工作,每季度每家抽檢20套餐飲具,2024年共完成240套餐飲具的監督抽檢工作。
四、加大宣傳力度,全面提高群眾意識
我局積極走訪相關工廠企業,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及工人的宣傳教育,要求工廠企業配合我局做好對周邊食品類流動攤販的管控工作,加大宣傳力度,筑牢群眾基礎,營造“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圍。對設立臨時交易場地的,積極引導場外攤販和消費群眾到臨時交易市場設攤和購買,杜絕無序亂設攤位的混亂現象。
市市場監管局等多部門在日常工作中積極督促從業人員認真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從業人員進行多種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提升食品安全應知應會水平。
下階段,我局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加大流動攤販打擊力度。持續排摸流動攤販分布情況,針對不同情況靈活采用錯時執法、集中整治等形式加大打擊力度。持續優化勤務安排,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流動攤販管控點位范圍。配合屬地鎮(街道)對確有需要設立臨時交易區或便民營業攤點的,做好業務指導等相關工作,督促商家定時定點經營,對于未定時定點的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慈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5年06月24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辦公室,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庵東鎮人大主席團。
聯 系 人:陳 ?瑾
聯系電話:0574-8959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