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576343P/2026-194234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政策解讀(文字版)
有效
優撫安置
2026-06-09
2026-06-09
面向社會
慈退役軍人局〔2026〕13號
一、制定背景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第372號令)等相關法定要求,行政機關需定期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為優化退役軍人領域政策體系,及時廢除過時、不合規文件,規范日常行政執法和業務辦理,我局對2026年5月18日前印發的全部行政規范性文件組織全面梳理清理,梳理完成后發文公開清理結果。
二、制定依據
主要依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72 號)中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清理結果公示、文件廢止失效認定等相關規定,結合退役軍人服務保障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本次文件清理及通知發文工作。
三、清理標準
文件已被新規定替代、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規定不一致、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或有效期屆滿的,予以廢止或失效,其余文件繼續有效。
四、清理結果
本次共對12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清理,其中廢止4件,失效4件,繼續有效4件。廢止、失效文件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不再作為辦理退役軍人優撫、安置、幫扶等相關業務的政策依據,有效文件照常執行。
五、實施時間
本文件自2026年6月9日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六、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解讀單位:慈溪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解讀科室: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4-6301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