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662070489D/2026-195455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行政規范性文件
BCXD00-2026-0002
有效
其他
2026-06-16
2026-06-16
面向社會
慈政發〔2026〕5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關于進一步優化“人才強企”政策的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日
關于進一步優化“人才強企”政策的實施意見
為建設更高水平青年與人才友好城,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和人才生態,以高素質人才隊伍引領支撐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加大人才激勵力度。全職聘用的企業E類及以上人才數量在申報年度不少于2人且較上年度實現增長的規上工業企業,可推薦不超過10名企業E類及以上人才享受專項獎勵。其中,A、B、C、D、E五類人才,專項獎勵額度分別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
二、強化人才購房支持。引進時非慈溪戶籍的規上工業企業D類及以上人才,于本實施意見施行期間在本市范圍內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購房補貼。其中,所購住房為新建商品房的,建筑面積140平方米以上的給予12萬元補貼,12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含)的給予8萬元補貼;所購住房為存量房的,建筑面積140平方米以上的給予8萬元補貼,12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含)的給予5萬元補貼。
三、給予高校院所畢業生留慈工作獎勵。鼓勵在慈普通高校院所引導學生留慈就業,應屆畢業生留慈率(以在本市用人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為準)較上年度有所增長的,按照畢業生規模及增長幅度分級分檔給予獎勵,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此獎勵可用于支持本校學生留慈就業創業工作。
四、優化青年人才來慈安居服務保障。加大青年人才驛站建設力度,動態籌措現有存量房源作為青年人才驛站,為新來慈就業創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最長7天免費住宿及就業創業指導、政策解讀等綜合服務。
五、鼓勵高校學生來慈訪企訪工。普通高校于本實施意見施行期間組織在校生到我市規上工業企業或見習單位探崗體驗,經備案后可申請免費入住青年人才驛站,并給予每人每天最高100元交通餐飲補貼,探崗時長不超過5天。
六、支持高校學生來慈實習。普通高校畢業學年在校生于本實施意見施行期間到我市規上工業企業或見習單位就業實習,與企業簽訂實習協議并備案,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或繳納商業意外保險,畢業后一年內被我市企業招用的,可享受一次性2500元補貼。
七、推動企業儲備青年人才。見習單位于本實施意見施行期間接收離校2年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和普通高校畢業學年在校生開展就業見習,每留用一名見習對象且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2500元標準給予留用獎勵,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3萬元。
八、發放高校畢業生生活紅包。畢業1年內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于本實施意見施行期間首次來慈就業,與規上工業企業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進行就業登記并繳納社保的,社保繳納滿1年后給予一次性5000元生活紅包。
本實施意見所指的人才是我市企業全職聘用的經營管理、研發技能等實用人才和高校畢業生等青年人才(不含企業經營者、自然人股東和實控人)。企業實用人才根據人才自然年度工資薪金收入(按在本市企業個人所得稅申報額為準)分為5個類別,其中工資薪金收入120萬元及以上的為企業A類人才,100萬元(含)至120萬元的為企業B類人才,80萬元(含)至100萬元的為企業C類人才,50萬元(含)至80萬元的為企業D類人才,30萬元(含)至50萬元的為企業E類人才。
本實施意見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意見》(慈政辦發〔2015〕115號)同時廢止。本實施意見與我市現行相關政策存在重復、交叉的,按照“就高、補差、不重復”原則執行。如遇到國家和省、寧波市重大政策調整的,本實施意見可作相應調整。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檢察院,
各人民團體,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黨、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6年6月1日印發
原文請下載:慈政發[2026]5號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人才強企”政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pdf